聯合國理事國和常任理事國的區別


聯合國理事國和常任理事國的區別

文章插圖
【聯合國理事國和常任理事國的區別】聯合國理事國和常任理事國的區別在于權利、任期和數量不同 。聯合國安理會有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由聯合國成員選舉產生,各地區有分配名額,和常任理事國的區別就是有任期限制,對安理會決議有投贊成、棄權和反對票的權力,但是沒有常任理事國所擁有的否決權 。只要一個常任理事國使用否決權,那么安理會的這個決議就不能通過 。
聯合國的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際間以尊重各國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系;進行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的問題,并促進對于全體人類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