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國家規定


年假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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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 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 , 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 , 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 , 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因其他原因不享受年休假的按實際情況計算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 ,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年假國家規定】(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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