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扣12分了該怎么處理的

如果駕駛人發現自己的車被扣滿12分,就必須到市交通安全教育學校,重修交通安全課 。“首先,駕駛員在辦理相關業務的時候,如果發現已經被扣滿12分,那么就會被扣留駕照,并由扣其駕照的交警部門出具一張《入學通知書》 。拿著這張《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名,參加學習 。”韓國旗解釋,如果是駕駛人自己通過查詢發現分已經扣滿,那么可以自己拿著駕駛證來報名,同樣有效 。學習周期為5天,時間為每天的上午 。課程包括道路違法計分與處罰、駕駛人心理素質與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 。駕駛人將課程全部學完后,學校為其出具《培訓結業證》 。兩次扣滿分,考試要加項拿到《培訓結業證》并不等于拿到駕駛證 。韓國旗告訴采訪人員,這張結業證書是參加考試的“敲門磚”,只有考試通過的人才能拿回自己的證件 。參加考試的人需要拿著《培訓結業證》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處參加科目一考試 。報名、考試等流程與當年第一次進考場時一模一樣 。不過有部分駕駛人并不是考完科目一就OK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如果被兩次記滿12分的話,其駕駛人除了需要考科目一以外,還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也就是駕駛人通常所說的“路考” 。不消分,想換新證不行如果學習、考試都能夠順利通過的話 。駕駛人就會取得《考試合格證明》 。上面寫的是“該人考試合格,記分清除,請返還機動車駕駛證” 。“假如是所屬區大隊扣留證件,就去區大隊領取 。如果是自己來報名的駕駛人,證件就由學校扣留,也由學校返還 。”韓國旗特意提到一種很粗心的駕駛人,駕駛證被扣滿分也不知道,還忘了年審或者換證 。“期限一過,駕照就不能用了 。重新辦理新證,有人甚至很不在乎地說"我重新考試,上一個證扣分就扣分吧,我不要了" 。那也行不通 。”按規定,哪怕駕駛人重新學習、考試,辦理新駕照,也需要將以前駕照的扣分記錄清除后,才能辦理 。如果想重新拿回駕照,不管是新的還是舊的,只有走報名——學習——考試——消分這一條正規的道路,才行得通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關于扣分達到12分的規定如下: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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