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什么呢
【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什么呢】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推薦閱讀
- 中國博士讀幾年
- 民法典什么時候實施
- 如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3年級作文中秋節300字 關于中秋節的作文
- 黃家駒什么時候走的
- 貓系男是什么意思
- 93年男跟92年女婚配如何 兩者的婚配關系合適嗎
- 民法典頒布的意義是什么
- 2023年5月1日放假安排時間表 2023年五一放假是怎么安排的
- 雷明珍結局 漫漫長征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