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寬度標準的規范

【樓梯寬度標準的規范】公共建筑室內外臺階踏步寬度不宜小于零點三米,踏步高度不宜大于零點一五米,并不宜小于零點一米,樓梯踏步高寬比是根據樓梯坡度要求和不同類型人體自然跨步要求確定的,符合安全和方便舒適的要求 。坡度一般控制在30°左右,對僅供少數人使用服務樓梯則放寬要求,但不宜超過45° 。步距是按水平跨步距離公式進行計算的,成人和兒童,男性和女性,青壯年和老年人均有所不同,一般在560到630mm范圍內,少年兒童在560mm左右,成人平均在600mm左右 。旅客地道、天橋的階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零點一四米,踏步寬度不宜小于零點三二米,每段階梯不宜大于18步,直跑階梯平臺寬度不宜小于一點五米 。踏步寬度不應小于零點二八米,踏步高度不應大于零點一六米,連續踏步不超過18級,超過18級時,應加設中間休息平臺,樓梯平臺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寬度,并不得小于一點一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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