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失敗欠債了怎么辦

【創業失敗欠債了怎么辦】《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 。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 。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