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近似商標侵權

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 , 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 , 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 , 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 , 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
人民法院認定商標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如何認定近似商標侵權】(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對比 , 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 , 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 , 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
《商標法》第三條 ,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 , 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 受法律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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