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三級標準資質 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

三級資質標準: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
2.企業的關鍵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結構專業中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師、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2項以上本類別二級及以上資質項目 。
承包工程范圍:超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的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設計開發和項目管理;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和總承包一級資質中的任意一項,即可承擔上述專業工程的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并具有齊全的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開展施工圖設計業務 。
【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三級標準資質 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3.取得房屋建筑、采礦、冶煉、石化、電力等專業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和二級總承包一級資質中的任意一項,即可承擔上述專業工程的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并與所有相應的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開展施工圖設計業務 。
4、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
(一)高度小于50米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小于70米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小于1.2萬平方米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單體工程;
(4)單跨小于27米的建筑工程 。
注:1 。建設工程是指各種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結構工程以及道路、通信、管網、管道等配套設施 。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建筑幕墻、附屬人防工程、給排水、采暖、通風及空調節、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
2.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專業職稱有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項目范圍的建筑工程施工,應當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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