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百姓點燈的上一句是啥

不許百姓點燈的上一句是只準州官放火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字面意思為允許當官的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照明,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
【不許百姓點燈的上一句是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出自陸游的《老學庵筆記》 。其典故為田登做州官時,自己規定要避諱他的名字,誰誤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氣,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 。于是人們不得不把“燈”叫作“火” 。正月十五擺設花燈,允許民眾進城觀看,吏卒書寫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天 。”所以就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就是來源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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