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2ol2年一2o丨6年企業退休養老金是真的嗎?
總有人想借退休養老金問題挑弄是非!發表這樣的消息,實質就是在撩動那些養老金拿得低的人群的不滿情緒,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心怵極為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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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2012-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種消息肯定屬于道聽途說,絕對沒有的事 。要說有,最多只是涉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且只涉及“中人”部分,而絕對不可能涉及企業退休人員 。
2020年4月10日,國家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出《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調整的人員范圍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水平為全國總體水平為5%,各省以此為高限調整本省比例和水平;調整時間為從2020年1月1日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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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通知要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補發時段,就是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到具體的補發到位時間(比如今年的1-7月或8月等),不可能涉及2012-2016年的補發問題 。
為什么說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才可能會涉及2012-2016年退休金的補發呢?因為我國在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國法【2015】2號文) 。其中,將退休人員分為三類:一類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且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稱為“老人”;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但是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稱為“中人”;2014年之后參加工作的,且2014年10月1日以后達到退休條件的稱為“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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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次改革辦法要求,在養老金的計發上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執行,而對于“中人”則采取過渡性措施計發養老金 。然而實際上,這些年來“中人”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是不足的,所以需要發 。
但因為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落實“中人”補發的步調可能并不一致,比如重慶市2019年底才開始落實這部分人的養老金補發,也許就會有人得到一次性5年的補發 。而2012-2016的補發又是怎么回事呢?大致原因(因為題主敘述不詳)應該是,這部分“中人”于2012退休,但當地已經于2016年開始并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制度,而2012-2016期間的過渡性養老金卻仍然一直懸而未決,所以這次可能就一次性解決 。因此,個別人以訛傳訛,也就鬧出了企業退休人員也會補發2012-2016年養老金的一場誤會 。
其他網友觀點【補2ol2年一2o丨6年企業退休養老金是真的嗎?】虧的就是這個時段的企退人員了,讓人怎么說呢,合理不合理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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