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自己存錢出婚禮所有開銷,男朋友的媽媽說份子錢是她之前隨出去的,理應她得。大家說這樣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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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元旦補辦的婚禮,因為幾年前訂婚婆婆就說好了一定要等她買了房子才結婚,所以我就等著了 。

房子寫的公公婆婆的名字,所以我什么都沒管 。

婚禮酒店婆婆訂的,酒席他們訂的,酒飲料他們訂的,我們家就只負責所有的喜糖,我的嫁妝 。

婚禮是兩家一起辦的,我爸媽這邊的禮金給了我爸媽,我公公婆婆這邊的禮金給了我婆婆,我就拿了我自己的朋友的紅包和我家人出門前給的出門紅包以及婚禮上雙方父母給的紅包 。

我的想法和你婆婆一樣,他們和我自己爸媽的人情我是不會去的,因為都是長輩以及他們自己的朋友,甚至很多人我和我老公都不認識熟悉,我和我老公去的可能性很低 。這個錢不如直接給他們,以后別人做啥事,他們直接去就是 。而我們的朋友們有事,我們自己直接去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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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得看實際情況,如果你婆家供出你男友大學來,家里經濟確實很困難了,這樣做可以理解 。如果他們家的經濟狀況還可以,他這樣的話,就是很斤斤計較的了,就是對你們的婚姻一毛不拔的鐵公雞了,那就過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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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自己存錢出婚禮所有開銷,男朋友的媽媽說份子錢是她之前隨出去的,理應她得。大家說這樣過分嗎?】男方媽說的沒錯,份子錢的確是先出后來,有句話叫作興下春風下秋雨,。沒有先哪有后 。女方要細算,可以把他媽的人情錢除外,你們同事之間的可以你拿著,人家有事你們再換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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