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司法解釋
執行異議司法解釋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
為了規范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維護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 。
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該規定 。
【執行異議司法解釋】第一條異議人提出執行異議或者復議申請人申請復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或者復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 。
第二條執行異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
推薦閱讀
- 形容執行力強的成語
- 詳解其含義 什么是執行力的三要素什么是執行力的定義
- 中止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 賈躍亭FF公司遭做空 累計被執行金額超94.8億
- 虐殺原形2怎樣要主宰者執行命令
- 執行力宣傳標語
- 銷售工作上的人生格言座右銘
- 參與發動機噴油控制的傳感器和執行器有哪些? 知道發動機噴油控制有哪幾部分嗎
- 正能量早安調皮句子
- 搞笑的故事 堅決執行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