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既然已經拒絕出庭,韓國法院應該如何審案?

樸槿惠律師團集體抗議辭職后,樸拒絕法院指派律師為其訴訟,有消息說,原律師團堅定挺樸的律師柳榮夏表示要為樸槿惠辯護到底,不知原律師團是否復職,又據報道,原律師團已為樸槿惠被侵犯人權問題訴告到聯合國人權組織 。羈押已久的樸槿惠案令韓國司法騎虎難下,在文在寅幕后政治黑手的操控下,必然要以樸槿惠被判入獄的結局落幕,尤其是崔順實被判刑責后,無論樸槿惠是否出庭都將難逃被判刑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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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說,證據確貴的話可以缺席判決 。雖然國度不同,但都是大同小異 。泰國前總理英拉不是也在她沒出庭的情況下判英拉5年有期徒刑嗎?據不完全統計,原來與樸槿惠親信們被韓國法院判了近十人,這說明韓國檢調部門已把樸槿惠的基石搬拆不少,就等直指樸槿惠審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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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既然已經拒絕出庭,韓國法院應該如何審案?】樸槿惠案是一國際關注案例 。從這一案件中能看出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文在寅的心機,動態,手段如何了 。二是大韓的法律是否應得到公正的尊嚴 。三是樸本人的做人風度及對國對民負責的態度,心理,精神及應對以經出現的對己不利的思想準備 。四是能看出檢方的辦案效律及對于當事人和證人的態度的公信力和取證的路徑及手段的輕重 。五是看韓國民眾對此案的關注度以及是否會走極端 。做為現在這個結局,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樸已心死,就這樣了,我就是不出庭,你想咋著就咋著,看您能奈我何?無論樸有無實罪,但檢方的辦案取證方法失去了運用法律的手段和效果,太差強人意了 。個人認為,說樸無罪,尚不成熟,認樸有罪而又搬不倒證人,有失國法公信度 。但盡管如此,法院也會進一步研究對策,做出審判的預見的,韓國法律雖走西方之路 。但有規定,只要證據坐實,而審判通知送達當事人三次以上據不出庭者,法院可根據法律規定程序,可執行當事人缺席判決 。也可成立審判小組到當事人所在地進行不公開審理判決 。這是在運用法律的權利而并非某領導的旨意 。我認為韓法院最終會走這一途徑 。試目以待 。總之,樸的結局不會如粉絲和支持者們的意的,不死南牢也難有自由身 。淺識,若有不如某友的口味也請見諒,愚只是談論個人的一些觀奌,無心傷害擁樸的友友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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