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


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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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 交警指揮對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 。所以大家在出行的時候一定要服從交警指揮,那么對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是什么呢?關于這個問題我們還是請教吧,借此機會小編給大家普及交通違法小知識,希望大家認真學習 。
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是什么?小編分析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該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如果遇到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該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 。
對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處罰幅度為;
1、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不記分,罰款20-200元;
2、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記分3分,罰款20-200元;
3、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4、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罰款5-50元;
5、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在無信號燈控制的、交通流量大的復雜路口,必須要發揮交警的手勢指揮作用 。近幾年,城市道路寬了,車輛也越來越多了,在沒有交警指揮的路口,交通就相對混亂,部分非機動車和行人,對信號燈熟視無睹,十分危險 。所以請廣大司機一定要服從交警指揮,這樣才能確保出行安全 。
以上內容由調查整理,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下期講座中小編給大家講解常見交通違法行為及其危害,敬請大家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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