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哪些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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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事故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那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方法有哪些呢?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哪些吧?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 。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 。人員數量3~5名 。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 。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 。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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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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