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應該是什么身份?什么崗位?

我1989年3月入伍,1990年9月入黨,1994年4月轉志愿兵,1998~1999改轉三級士官,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兩次,優秀志愿兵三次,曾是全師學雷鋒標兵,在解放軍報刊登過我的事跡,嘉獎、優秀士兵、各類先進個人不少,記不清了 。2001年轉業來單位上班,在地方工作后參加了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災,山東省衛生廳記三等功和獲得“抗震救災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在地方各類先進和先進工作者很多,可是咱是工人身份,在單位干著最累最忙的工作,工資和干部身份的、學歷高有職稱的同齡人相比正好比人家少一半 。志愿兵,時代的產物,在部隊再老也是兵,在地方干的再好干的再多也是工人身份,悲哀的……最后祝愿所有曾經的志愿兵戰友們身體好,家庭幸福,健康長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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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退出現役復員的,可以領取補助,如果是轉業,以原籍地縣(市)政府為主安置 。過去叫志愿兵,2001年以后統一叫士官,安置在地方,統一是按工人身份對待的,因而安置在黨政機關的,是在工勤崗位,使用工勤編制;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也是工勤崗位,使用事業編制 。

【志愿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應該是什么身份?什么崗位?】由于目前黨政機關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因而士官安置進機關,已經不可能了,只能安置在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央企等,國家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士官安置,也要求士官安置率要達到80%以上,這不僅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企業 。


志愿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應該是什么身份?什么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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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在事業單位的士官,雖然是工人身份,但現在的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管理,如果學歷高,或者取得了較高的專業技術職稱,符合條件的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按崗位對應的干部身份對待 。也就是說,士官安置肯定是工人身份,不管其大學生入伍,還是在部隊時取得了較高的學歷和職稱等級,其安置身份不會改變 。但安置后,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改變自己的身份和命運 。甚至可以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黨政機關工作,通過了公務員考試,就徹底改變了身份,不再是工人,而是實實在在的干部,是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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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地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

志愿兵是從1983年至2001年之間在部隊比較長期地服役的士兵的專用稱呼 。此后則稱為士官 。

按現行的政策,志愿兵轉業到行政、事業單位,其身份應該是工人,其崗位自然就是行政編制的工人或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 。絕大多數轉業志愿兵基本就是這樣安置的 。

在部隊上從事過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盡可能按專業對口的原則予以安置 。因此,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志愿兵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也是符合政策規定的,完全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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