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多,還是沒有的老人多?

答案很明確,沒有退休金的老人多 。

根據《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20年末,我國共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為45621萬人,其中包括參保職工數量32859萬人,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數量是12762萬人,撫養比在2.54:1左右 。

另外,我國還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數54244萬人,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數為16068萬人,遠遠超過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 。


現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多,還是沒有的老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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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們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般領取養老金待遇才稱為退休,領退休金 。

如果從歷史淵源角度講,退休不等同于領養老金 。1951年我國實施《勞動保險條例》,1957年出臺了《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明確建立了退休制度 。當時的退休制度,退休待遇是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掛鉤 。個人也無需繳納任何保險費,實際上所有的待遇主要是由國家供養兜底,這屬于國家保險制度 。


現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多,還是沒有的老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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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80年代開始,國家在各地陸續實施勞動合同制,建立社會養老保險 。1986年,我國全面在國營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 。從10月開始,新入職的職工全面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這時候國有企業實現了一種退休制度向養老保險制度的過渡 。

1991年我國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對于全部的國有企業職工都要求繳納養老保險 。同時才開始將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職工,以及個體工商戶納入養老保險制度 。

繳納養老保險以后,退休領取的待遇一般稱之為“養老金”了 。

2009年,國家對于農村全面推動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建立了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2011年,全面推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2014年,將兩種養老保險制度合并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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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是領取的養老金,只不過沒有“退休”的歷史淵源而已 。

其他網友觀點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肯定是沒有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老人更多 。為什么這樣說呢?

首先看一下做為我國養老保險事務行政主管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2020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的統計數據 。這是年度實際執行情況的統計結果,既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性,又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現將相關內容截圖如下:


現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多,還是沒有的老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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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截止2020年底,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且已經退休依法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總人數是12762萬人 。與此同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時按規定領取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總人數是16068萬人 。也就是說:領取了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城鎮職工,明顯地少于領取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城鄉居民,大概的人數比例為3:4 。

按我國去年底14億人計算,已退休城鎮職工總人數所占的比例為9.11%,約占我國總人口的1/11;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人占比為11.48%,占比超過了1/9 。將兩類人合并計算,總人數為28830萬人,占我國總人口的比例為20.59%,已超過了1/5 。

如果詳細地研究人社部每年發布的統計公報,你會發現:領取兩種養老保險待遇的總人數,始終處于穩定、持續地增加的狀態之中 。人口老齡化不斷加重,國家和社會的整體養老負擔逐年加大,這是不得不嚴肅面對的極為嚴竣的社會現實 。

【現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多,還是沒有的老人多?】那么領取兩種養老保險待遇的人,是不是都是老年人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地規定:所謂的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也就是說:凡是年滿60周歲的我國居民,都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老年人 。可事實上,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目前統一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一律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比較特殊的靈活就業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一律60周歲,女性55周歲 。除此之外,還有因病、因殘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經過批準可以提前退休;一些特殊工種經過批準也可以提前退休;公務員經過批準也可以提前退休 。總之一句話:在已經退休的城鎮職工中,肯定有為數不少的人尚未年滿60周歲,根本就不能稱之為老年人 。更簡潔地說:已經退休并領取了基本養老金的城鎮職工,并不見得都是老年人 。

按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行政法規《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的規定,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只有兩種: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這是兩種完全不同、沒有任何可比性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當然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為主,都是強制保險,都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比較高,直至退休 。沒有用人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只能完全由個人承擔繳費了,是非強制保險 。如去年,繳費職工總數32859萬人,年度基金總收入44376元,每年人均總繳費13504.97元,月均1125.41元 。與此同時,已退休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金也相對比較高 。去年,12762萬人的離退休人員共計基金支出51301億元,年人均40198.24元,月人均3349.85元 。

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只能是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村的農民,繳費總體上比較低,相應地,到齡后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總體還是很低的 。如去年,實際38176萬人的繳費城鄉居民,年度基金總收入4853億元,年人均繳費僅為1271.22元,月人均僅105.93元 。與此相應,共計16068萬人的待遇領取人員,實際的年度基金支出3355億元,年人均2088元,月人均僅為174元 。如果扣除最低水平的基礎養老金113元,由個人繳費積累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僅為可憐的61元,聊勝于無而已 。如果再充分考慮到一些地方的基礎養老金在500元以上、最高的上海市為1200元的實際情況,由繳費積累而來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肯定會更低 。

總之:1、只有繳費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其依法領取的參保待遇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基本養老金,稱之為退休金,至少還能說得過去,才能真正發揮保證退休人員養老的作用 。2、至少在目前情況下,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到齡時依法領取的政策待遇,國家政策的命名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目前實際標準總體上很低,對城鄉居民的養老,就很難發揮實質性的作用 。有些人還很隨意地將其稱為養老金或退休金,那不過是不知所云的胡言亂語,標準的法盲行為 。

毫無疑問:在整個社會保險制度范圍內,如果沒有高標準的繳費,肯定就不可能有高標準的待遇 。高標準的待遇是用真金白銀的票子,通過長年累月的持續參保逐漸地積累起來的合法回報 。說到底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不繳不得 。這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定海神針,決定一切 。

其他網友觀點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但如果單純地回答“多”或“少”都是不合適的 。

根據前一段時間發布的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超過60歲以上的老年人大約有2.6億,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結合全國社保機構的消息,大約有1.2億老人有各種類型的養老金,未來的養老壓力也是很大的 。

所以,目前國家也是嚴格要求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積極鼓勵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同時,上層也在積極探索漸進式的延遲退休方案,一直在為老有所養創造更好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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