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起名要注意 十二條禁忌切莫用

起名確實有很多禁忌,下面我列出12條
1、忌用“丑陋”字起名
“丑陋”是“精美”的對立面,我們要起的是“美名”,當然要忌用表達“丑陋”意思的字詞 。由于不科學、不文明的成規陋習和落后意識的影響,用“丑陋”字取名,在我國由來已久,并且流傳至今,這是需要仔細革除的 。用“丑陋”字取名,例如牛牢、樊籬 。樊籬指鳥籠子,比方不自由的境地 。
2、忌用“兇壞”字起名
凡是表現“兇惡”而又對人類有害的東西,都應歸于“兇”“壞”的范疇 。“兇”與“壞”是人們的冤家對頭,我們應當千方百計鏟除它,戰勝它 。用這類字詞命名,是違背人閃的意愿的,是一種悖謬行為,應當終止 。
例如李動夫、洪水、烏云、黃天等 。這類名字,有的是“洪水”、“猛獸”,要挾著人們的生命與安全,是人類的大敵
3、忌用“惡劣”字起名
這里的“惡劣”字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惡劣”后果的 。用這兩種意思起名,都會給正直、善良的人們造成反叛感,因而是不可取的 。如豎刁、刁協(邪)、唐狡、狂狡、熊疑、趙奢、田橫、吳賤安、李混子等
4、忌用“嫌疑”字起名
所謂“嫌疑”字,是指人們非常敏感的一些字,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 。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幾乎沒有,但是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爾仍有出現,這也是應當避免的 。如吳(烏)金貴(龜)、王霸(八)、業、呂(綠)金(巾)榮、項尚(上)圖(禿)、班這侶(驢)等
5、忌用“傷殘”字起名
身體受了傷或留下了殘疾,是痛苦的事情 。用‘傷殘’的貴癥起名,等于揭人的傷疤,這樣做是不道德的 。如果以傷殘字起名,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 。但是,用傷殘字取名的現象卻古今皆有 。戰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原名孫賓,因受刑去掉了膝蓋骨(即臏骨,也寫作賓骨),后更名為孫臏 。
【為人起名要注意 十二條禁忌切莫用】6、忌用“賺人”字起名
所謂“賺人”,即指賺人的廉價 。名字是用來呼喚 的,有些詞語用作名字,甲呼喚,乙應答,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了甲的廉價 。這樣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故意理障礙,影響正確的社會交往,取名時應回避這類詞語 。
容易千成“賺人”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用于尊長的秒謂詞,如父、叔、公、公、老、伯、祖、宗、姑、娘、母、奶、婆等 。用這些詞不達意命名的如家父、文叔、誠伯、史翁、記公、阿老、鄭光祖、列宗、李發姑、張玉娘、云四婆等 。這些名字,如果呼應,就有“賺人”之嫌 。另一類是用于表示官銜、職稱及尊稱的詞語,如相(丞相)、尹、令、公、侯、總理、部長 、科長、師長、連長、政委、教授、高工、專家、明星、經理、先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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