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見觀察 13歲少女扮彌豆子淪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還稱我有女友了

豫見觀察 13歲少女扮彌豆子淪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還稱我有女友了

一名22歲的男子參加同人展認識一名13歲少女 , 張某利用少女對他的好感 , 與少女分別在病房、租屋等處發生5次性行為 , 其中一次少女還扮演《鬼滅之刃》角色彌豆子去找他 , 張某不僅未戴套 , 事后還跟少女說 , 我很早就不喜歡你 , 而且我有女朋友了 。 法院依對于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等罪判處4年徒刑 , 可上訴 。

判決指出 , 少女在參加同人展認識張某成為朋友 , 張某利用少女對他的好感 , 與少女在病房發生性關系 , 隔沒幾天又在租屋處及電影館發生性行為 , 總共5次 。 后來少女情緒低落 , 向朋友吐露此事 , 父母輾轉知道后報警處理 。
在法庭上 , 張某坦承犯罪行為 , 有意和解 , 并寫了一張道歉信 。 但少女父母非常憤怒 , 且少女對張某也充滿怨恨 , 并不想原諒張某 。
公訴檢察官當庭痛斥 , 張某已有交往的女友 , 他明知少女未滿14歲 , 在半公開場合發生性行為 , 且未戴套 , 讓少女承受很大的壓力跟風險 。 其中一次 , 張某看完角色扮演的A片后 , 少女就是扮演成彌豆子角色去找他 。 少女曾表示被張某騙了 , 認為自己很臟 , 檢察官認為 , 這是因為張某不尊重少女 , 把她當成泄欲工具 , 后來張某還將此事在網絡上公開 , 導致少女被評論 , 不敢再上網 。
張某的辯護人則稱 , 張某犯錯需要負責 , 但畢竟他是一個年輕人 , 犯罪行為真的有如強盜等罪刑夸張嗎?張某確實對被害人造成很大的影響 , 但是真的有如公訴人所述這么惡劣嗎?并要求法院從輕量刑 。
【豫見觀察|13歲少女扮彌豆子淪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還稱我有女友了】法院審理指出 , 張某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后 , 還用社交網站跟少女說 , 我很早就不喜歡你 , 而且我有女朋友了 。 甚至在網絡上公開發文講出對少女的真實感受及責怪之意 , 對少女造成二度傷害 。 法庭認為不宜輕縱 , 依對于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等罪判處4年徒刑 , 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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