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導師 胡正良伏法記:不孝子一味索取,強制贍養時刺死法官刺傷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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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 貫穿于我們5000年燦爛文明之中 , 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自發自覺遵循的 。
如果一個人連對自己的父母長輩都冷漠無情、不孝的話 , 他最終又會對誰好呢?2003年9月 , 云南省曲靖市會澤縣某鎮發生了一起暴力抗法案件 , 這與孝道有著直接聯系 。

暴力抗法案件發生2003年9月28日傍晚 , 云南省曲靖市會澤縣某鎮某村 , 會澤縣法院的三名法官在該村胡正良家 , 強制執行胡正良的贍養義務時 , 被執行人胡正良持刀將法官王某某刺死 , 將法官付某某刺傷 , 還將自己的母親桂珍刺傷 , 隨后胡正良倉皇逃走 。
后經法醫鑒定 , 除法官王某某傷勢過重死亡外 , 法官付某某的傷情為重傷 , 胡正良母親桂珍的傷情為輕傷 。
抓捕胡正良多年前胡正良的父母就子女贍養一事訴諸法院 , 會澤縣法院于五年前已審結 , 但是胡正良拒不履行贍養義務 , 前幾年法院強制執行時也是困難重重 。

這一次 , 該三名法官到胡正良家強制執行時 , 胡正良更是悍然暴力抗法 , 持刀行兇 , 致使正在執行公務的法官一死一重傷 , 連自己的母親也被刺致輕傷 , 警方對此案無比重視 。
2003年10月02日18時許 , 警方將逃跑的胡正良在會澤縣某鄉某村抓獲 , 隨后將其逮捕 。
為何不孝【小導師|胡正良伏法記:不孝子一味索取,強制贍養時刺死法官刺傷母親】此案的發生 , 是由胡正良的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引起的 。
警方調查顯示 , 胡正良的的父母桂珍夫婦 , 共有四個子女 , 桂珍夫婦曾經對胡正良寄予厚望 , 四個孩子中只有讓他上過初中 , 并且送他學了修理鐘表的手藝 , 其他孩子都沒有這樣的待遇 , 早早地就干活支撐家庭了 。

后來桂珍夫婦的女兒遠嫁 。 在1983年 , 桂珍夫婦將他們二人的土地分給了三個兒子 , 而把女兒留下的土地自己耕種 。
桂珍夫婦的二兒子外出打工 , 他們的小孩由桂珍夫婦照顧 , 小兒子未婚 , 有時也在桂珍家吃飯 。 從此 , 胡正良與父母的關系逐漸冷淡 。
胡正良說 , 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 , 但是父母不把土地分給他 , 還說贍養父母的前提是父母沒有一點土地才行 。
實際情況是 , 在分家時 , 分給了胡正良66仗土地 , 在此基礎上又多分給了他33仗土地 , 當時胡正良還沒有結婚 。 這33仗土地的公糧 , 桂珍夫婦替胡正良連交了11年 , 后來桂珍夫婦要求胡正良自己交 , 胡正良不同意 , 爭執下 , 胡正良還給了桂珍夫婦15仗土地 。

后來胡正良結婚 , 又生了兩個孩子 , 與父母的關系越發冷淡了 。
還有不得不提的一點是 , 當時胡正良家也確實貧窮;2001年 , 胡正良參加傳銷組織 , 被騙走自己東拼西借的8000元錢 , 使一家人生活困頓 。 但這卻不足以成為不贍養父母的原因 , 每年他的土地收入都能達到贍養父母的標準 。
從上面看 , 胡正良的不贍養 , 主要還是出自于不想贍養 , 他的意思很明顯:父母必須一無所有 , 他才贍養;父母應該無限制地幫自己 , 一旦不幫了就是父母不對 。 如此心態 , 談何贍養?

小結2004年03月05日 , 胡正良被一審判處死刑 , 胡正良上訴被駁回 。 06月19日 , 執行死刑 。
這是一起由不贍養父母引發的血案 , 讓人唏噓不已 。 因為不履行贍養義務 , 法官到胡正良家中強制執行 , 胡正良不但沒有愧疚感 , 還遷怒于法官 , 痛下殺手 , 最后把“畫皮”徹底扯掉 , 對母親也捅了一刀 , 這真是一個既不孝又法盲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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