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遭76歲患者針管扎脖,管內含毒藥,對醫生不滿就要傷人?
近日 , 在江西南昌 , 發生了一起情節嚴重的傷醫事件 。 一名76歲的男患者裴某 , 由于對醫生有意見 , 用注射器扎向了女醫生曾某的頸動脈 , 曾某當即昏厥 。 好在事發地正是醫院的門診二樓 , 曾某被及時送往該院急診中心 , 該院緊急成立救治專組對曾某進行搶救 。 隨后 , 經過化驗發現 , 裴某傷人所用的注射針管中含有有毒的除草劑 , 裴某本人在住所被警方抓獲 。 目前 , 曾某的傷情嚴重 , 但總體病情已經穩定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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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傷人者裴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介紹 , 裴某在幾年前和妻子分開后 , 和兒子一同居住 。 但裴某的兒子患有精神疾病 , 兩人在家時常會產生爭執 , 甚至有時還會動手 。 但裴某究竟為何故意傷害出診醫生曾某 , 村干部也不了解其中的詳情 。
雖然曾醫生受傷昏厥 , 需要使用ECMO維持生命體征 , 但相對而言 , 她已經算是幸運的 。 在她被扎傷的7個小時之前 , 該院的另一位醫生胡某 , 因為在前一天前被患者曾某用刀刺傷 , 搶救無效身亡 。 當地的大醫院聯合六十多名專家搶救 , 救治過程中 , 輸血量達到一萬多毫升 , 最終這位醫生還是離開了 。
據悉 , 胡醫生是在正常的查房過程中被曾某刺傷 。 曾某一年多前曾是他的患者 , 然而他不配合醫生治療 , 擅自出院 , 隨后其病情出現反復狀況 。 因此 , 曾某對胡醫生懷恨在心 , 所以回到醫院對胡醫生進行傷害 。 據現場目擊者描述 , 曾某在胡醫生倒下后 , 臨走前還在胡醫生的胸口處"捅了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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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 , 醫生作為患者的"救命恩人" , 被患者本應心存感激 , 而不是對醫生實行暴力傷害 , 但這樣的惡性傷醫事件近年來卻屢屢發生 。 這背后的原因 , 我們甚至不能將之稱為醫患矛盾 , 因為在過程中 , 醫生沒有對患者做出任何不好的舉動或過度治療 , 直接就被患者挾私報復了 。
實際上 , 選擇傷害醫生的患者 , 往往是極度以自我為中心的患者 。 他們將醫生救治患者看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 認為如果醫生沒有治好他們 , 就肯定是醫生"不用心、不好好治療" , 完全忽略了患者自身的配合在治療過程中起到的作用 。 同時 , 這些患者也缺乏應有的醫學常識 , 將醫療過程中本身存在的風險歸咎于醫生或是醫院 。 當然 , 其中也不乏一些由于治療過程中帶來的經濟壓力而產生沖動 , 激情犯罪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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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傷醫事件 , 具有很強的負面示范效應 。 有了一起這樣暴力傷醫的先例 , 隨后就會有患者紛紛效仿 , 做出類似的行為 。 很難不認為 , 裴某是在看到前一天曾某傷害胡醫生的消息后 , 選擇了做出傷害曾醫生這樣的不理智舉動 。
為了避免暴力傷醫帶來的負面效應 , 我國從去年6月1日起 , 實施了第一部醫療相關領域的綜合基礎法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根據這部法律 , 醫療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 任何威脅或者傷害他們的人身安全 , 或者是侵犯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 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 然而 , 在具體的傷害懲罰措施方面 , 相關的規定卻并不明確 , 缺乏一定的震懾力 。 想要根治亂象 , 還是任重而道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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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矛盾"一直以來是我國醫療領域的一大頑疾 , 因此受到傷害的 , 大多都是醫生 , 也動搖了廣大醫學生對于這一職業的信念感 。 譴責傷醫事件 , 并不是僅僅為了嚴懲兇手 , 更是要讓這樣的事件不再發生 , 讓醫生能夠更安心的為患者提供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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