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上海:餐飲企業未提供公筷公勺或受處罰

餐飲企業未提供公筷公勺或受處罰
《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在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 , “公筷公勺”成了正式的法律用語 , 從提倡變成了法律規范 。
【上海市|上海:餐飲企業未提供公筷公勺或受處罰】《條例》明晰了公共衛生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醫療救治、保障監督各個環節的核心要害 , 明確遵循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 依法防控、系統治理 , 尊重科學、精準施策 , 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原則 。 其中 , 在社會治理環節 , 特別提出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提供公筷公勺 , 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以及行業組織應當制定分餐制服務規范 , 推動餐飲服務單位落實要求 。
《條例》明確規定 , 餐飲服務單位未向消費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務 , 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 , 處以警告 , 并將相關情況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定范圍 , 評定結果向社會公布 。
本報采訪人員 張紅兵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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