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補貼 隨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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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
目前,關于軍人配偶的補貼,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隨軍未就業基本生活補貼,另一種是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 。
兩種補貼都有一個通俗的簡稱:“隨軍補貼”和“分居費” 。
從兩者設定的基本考量來看,一個是保障隨軍未就業家屬的基本生活,一個是給予已婚但未隨軍家屬的補助 。
看上去,二者是不可兼得 。
不過,凡事均有例外!
根據最新消息:軍人配偶的隨軍補貼和分居費,可以同時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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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介紹一下“分居費”和“隨軍補助”的基本情況:
2018年1月1日起,軍人兩地分居費上漲,從原先的300塊每月調整為1000塊每月,并且將范圍擴大到所有的已婚的軍官、軍士和軍隊文職人員 。
2020年1月1日起,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和養老保險基數有新的調整,隨軍未就業補貼的各個類別,在原先的基礎上,均上漲300元 。
具體說就是:
① 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三類島嶼,以及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其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400元(含社會保險) 。
② 駐國家確定的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二類島嶼,以及西藏執行軍隊工資二類區部隊的軍人,其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700元(含社會保險) 。
③ 駐國家確定的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類島嶼,以及西藏執行軍隊工資三、四類區部隊的軍人,其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含社會保險) 。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原先的3000元調整為4000元 。
在此,還需強調一句——2018年調整分居費、202年調整隨軍未就業家屬的生活補貼,都是高層對官兵及家屬的關心和厚愛 。
說白了就是——漲錢,真的很實在!
另外,我們也可以看出,無論是1000塊的分居費,還是1000多的隨軍未就業補貼,對于不算富裕的軍人家庭來說,都是比較重要的 。
如果可以同時申領,那可就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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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明確一下分居費和隨軍補貼的申請條件 。
先說分居費的申請條件,主要有4項:
①部隊駐地和配偶戶籍地(配偶為軍隊人員,即為其駐地)不在同一地級以上城市或地區,且夫妻不在同一地區生活的;
②經批準臨時到部隊駐地以外地區學習、工作和執行任務1年以上,其中連續執行軍委下達的重大戰備訓練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3個月以上,且夫妻實際不在同一地區生活的;
③在西藏、軍隊劃定的艱苦偏遠和高山海島地區,軍隊人員常年工作、執勤的地點,或連續3個月以上執行軍委下達的重大戰備訓練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地點,與配偶戶籍和生活地直線距離陸上超過150公里、海上超過30海里或除乘坐飛機、高鐵(動車)外經核定單程通行時間超過3個小時 。
④執行作戰任務時夫妻實際處于分居狀態 。
當然,正常情況下,對于大部分享受分居費的軍人和軍人配偶,應該都屬于第一種情況 。
同時呢,后面的3種情況,也一定是有的,只不過不屬于多數的情況 。
在此提醒一下,越是小眾的原因,越需要每個個體自己多加注意,看看自己在某一些特定的時間里,是否符合申請的條件 。
主要是時間、距離等條件,看看能不能卡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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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申請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待遇的條件,主要有6項:

①未就業且無收入的;
②勞動關系掛靠在企事業單位,實際未就業的且無收入的;
③從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性、季節性等工作,且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④就業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
⑤未就業且無收入,因軍人調動暫時沒有隨調的;
⑥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情形 。
軍人配偶經批準隨軍,且符合上述6項條件之一的,可享受隨軍未就業補貼 。
這里跟分居費有點類似,第一項也是最為普遍的情況,但其他5種情形,同樣需要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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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在隨軍未就業補貼調整之后,一份通知明確: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因軍人調動,暫時沒有隨軍人到新單位的,可以享受隨軍未就業軍人配偶基本生活補貼和養老醫療保險補助待遇,
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同時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由軍人現所在單位負責辦理審批發放 。
也就是說,從去年開始,就已經有通知明確,隨軍未就業補助和分居費,是可以同時享受的 。
不過,大伙都知道的,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總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
比如,“老碼頭”就聽說,有些單位的福利干事問相關申請的人員說:通知里說的“暫時”,這個是多久,你知道嗎?難道,你家屬一直不來,部隊就要一直給你發放分居費和隨軍未就業補貼嗎?
一時間,申請的人感到無言 。沉默之后,默默撤回了申請 。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福利,在福利干事的吐沫中,劃為灰燼 。
福利只有執行到位,才算是真正的福利!
前不久,上級又下發通知明確: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在軍人調動之后,沒有到新單位駐地的,可以同時享受分居費和隨軍未就業補貼,這個基本期限是1年 。
1年之后,如果是部隊的原因,而不具備隨軍條件,那就繼續同時享受 。
1年之后,如果符合了隨軍落戶條件,那就可以選擇享受配偶基本生活補貼或者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其中一項 。
在政策層面,“同時享受”并非什么新鮮事事兒了;
但在執行環節,“同時享受”的消息,依然令人振奮!
一句話——落實,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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