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勛為何可以肆虐經年驕橫殘暴的吃人?

王繼勛:慶州華池人,彰德軍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 。據《宋史·王繼勛傳》記載,王繼勛生性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專以臠割(即將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謂之臠割)奴婢為樂” 。
一天,王繼勛府中圍墻因大雨坍塌,大量奴婢逃出牢籠,跑到宋太祖趙匡胤面前告御狀,把王繼勛駭人聽聞的罪行全都捅了出來 。
趙匡胤“大駭”,當即作出判決:“削奪官爵,勒歸私邸 。仍令甲士守之 。俄又配流登州 。”對于一個吃人惡魔來說,這是一個明顯寬松的判決 。僅僅是除掉他的官職,奪取他的爵位,流放到登州 。而已 。
而且,還沒等王繼勛上路前往流放地,趙匡胤早已改授其職為右監門率府副率 。開寶三年,王繼勛被任命為西京河南府尹,即西京洛陽的行政長官 。有了皇帝撐腰,王繼勛不但能夠換一個地方繼續當官,官還越做越大 。
在洛陽,王繼勛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發泄著自己殘暴的本性:“強市民家子女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食之,而棺其骨棄野外 。”強迫市民把子女賣給他做奴婢 。這些可憐的奴婢天天膽戰心驚地過日子 。因為,王繼勛一不順意,就會把奴婢殺掉,然后……吃了,剩下的骨頭拋到野外去 。
那段時間,人販子和棺材鋪商人日夜出入王繼勛府中,使得王繼勛府中像趕集一樣熱鬧 。老百姓雖然對王繼勛恨之入骨,可有了上次告御狀的教訓,他們也只能是聽天由命,任其宰割 。
公元976年,宋太宗趙光義繼位 。洛陽市民看到了一點希望,上京告狀 。977年2月,王繼勛因恃勢驕橫,多行不義,趙光義命斬于洛陽 。據統計,僅在開寶六年到太平興國二年這短短的5年時間里,王繼勛前后親手殺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達100多人 。
【王繼勛為何可以肆虐經年驕橫殘暴的吃人?】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食人惡魔,如果不是趙匡胤有意庇護,想必絕對不會吃得這么不亦樂乎,逍遙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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