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包拯不會斷案 感情用事還亂殺人?
關于包拯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已經(jīng)很熟悉了,包拯在民間的口碑很好,名氣很大,主要歸功于公案小說《三俠五義》 。小說中的包拯頭上有個月亮,是星宿轉(zhuǎn)世,能夠日審陽夜審陰,鏟除奸佞,不畏權(quán)貴,故百姓稱之為“包青天” 。
可惜,歷史不是小說,正史中的包青天剛正不阿確實不假,要說斷案本領,這可真不好說 。一些史料證明,這位爺根本不會判案,剛愎武斷,自作主張,糊涂中計;而且還脾氣暴躁,感情用事,胡亂殺人 。
包拯執(zhí)掌京城,執(zhí)法嚴峻,一方面對權(quán)貴剛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對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對待 。這點既與尋常官員偏袒權(quán)貴不同,亦與士大夫偏向小民不同,應該說包拯的態(tài)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挾持的時候 。
一旦意氣用事,以公平剛正自律的他也不免犯渾,或胡亂殺人 。有一次,首都汴梁某街道發(fā)生了火災 。宋京的商業(yè)區(qū)和住宅區(qū)混雜在一起,并且有許多店鋪商販占道現(xiàn)象,交通擁堵,一旦發(fā)生大火,后果會不堪設想 。
勤勉稱職的包拯自然第一時間趕到了現(xiàn)場,眼看府尹大人都行動起來了,各有關部門更是不敢懈怠 。包拯見現(xiàn)場烈火熊熊,大火已延及十多家房舍,很為焦慮,這時卻有人跑來請示:“滅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呢?”
【歷史上的包拯不會斷案 感情用事還亂殺人?】包拯一聽大怒:“在這樣緊張的時刻,你竟然還問如此糊涂的問題!滅火還分甜水和苦水嗎?”便斷定此人有意戲弄自己,竟下令當場將其砍頭 。整個火場的官員百姓沒有一個不感到害怕,人人對老包畏服不已 。
這則故事出自《獨醒雜志》,作者為南宋學者曾敏行,楊萬里曾給此書作序,稱贊此書:“其載之無諛筆也 。”在曾敏行看來,這個請示者是個“無賴子”,一伙無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戲弄包拯,于是有這么一問 。
但是,可能請示者就屬于那種做事情瞻前顧后、毫無主見,面臨大火,手足無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親臨現(xiàn)場,任何事都要先請示才行 。可包拯不問情由,斷定此人目無官長,貽誤災情,不過,就算此人是有意戲弄,也罪不至死 。不過說了一句玩笑話,卻被包拯砍了腦袋,為官如此任性,罔顧律法,以個人感情作為斷案依據(jù) 。
沈括的《夢溪筆談》中則記載了包公的另一件糗事:一個大老板犯法,按律當受杖刑,大老板有錢,可包拯廉潔剛正不愛錢,于是大老板找到負責打板子的小吏,給他送紅包,問他怎么辦 。小吏指點他說:“你今天會見到府尹大人,他盤問之后必定會把案件交給我 。這時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給我吧 。”
然后包拯升堂了,叫帶大老板上來,一番盤問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大老板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聲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實實接受杖刑就可以離開,何必多說?”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經(jīng)斷案,自然不會有錯 。
一般官員自然喜歡這樣的奉承話,可包拯不同,聽后不喜反怒,認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沒資格評價案件,此舉有弄權(quán)嫌疑 。于是下令停止對大老板用刑,無罪釋放,卻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
老包的本意是要打壓手下的氣焰,讓他們不能從中偷奸,妨礙司法公正,他自以為精明,誰料想這一切都在熟知其作風的小吏預料之中,用個小小的苦肉計,就讓大老板逃脫了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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