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成功舉辦《民事審判實務中的合同法》講座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成功舉辦《民事審判實務中的合同法》講座】本網訊5月10日 , 恩施州立法研究與人才培養基地主辦的《民事審判實務中的合同法》主題講座在德智樓9B401課堂舉行 。恩施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團法官宋九龍擔任主講人 ,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文革副教授擔任主持人 , 部分法學專業學生參加會議學習 。

講座初期 , 宋九龍法官以民法中的合同概念為導向 , 講述了民法典對合同法總則部分的重要修改 。他結合自己豐富的事件經驗 , 總結了過去合同法條在審判實務中遇到的問題 , 深入說明了法條修改的原因 。他表示 ,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 , 不僅要重視法律事實和法律規范 , 還要明確民法在平衡當事人雙方利益和定分爭論方面的重要作用 。之后 , 他從判決指導過程、判決結論、判決三個方面開始 , 引進了大量案例的判決 , 講述了法官如何判斷案件的核心問題 , 淺析了代理構成要件的主流學說 , 引起了與會者的思考 。

最后 , 與會師生就民法學習方法等方面進行交流 。宋九龍法官表示作為師兄 , 他對法學院的學生寄予厚望 , 他鼓勵學生要勇于正視自己的不足但不能妄自菲薄 , 要博覽群書 , 擺脫地域的限制 , 善于充分利用學習資源 , 訓練法律思維 , 加強自身專業技能的鍛煉 。

講座結束后 , 李文革副院長對此次講座作總結發言 。他表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要了解社會現實基礎 , 與實踐相結合 , 不斷加強自身的專業知識水平 , 才能在今后民事審判過程中 , 依靠自己的專業性說服當事人 , 做出最專業權威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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