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信網 青島5月1日開啟4個月休漁期 相關水域將增殖放流


_原題為:4個月“更嚴”休漁期“五一”開啟
4月28日 , 青島召開全市伏季休漁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 落實2021年度伏季休漁管理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 根據農業農村部部署 , 我市今年休漁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 記者采訪獲悉 , 往年的伏季休漁政策有效養護了黃渤海的漁業資源 。
休漁起始時間一再“提前” , 伏休期間生物量密度大幅提升
伏季休漁 , 是養護漁業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 。 在黃渤海 , 大多數漁業種類的主要繁殖期都集中在4-6月 , 尤其以5月為繁殖盛期 。 曾幾何時 , 竭“海”而漁讓“渤海無魚汛”成為一代人的痛苦記憶 , 如今 , 伏季休漁政策正讓這片淺灣再現生機 。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副研究員卞曉東研究發現 , 自1950年以來 , 渤海內捕撈強度增長了近40倍 。 在高強度捕撈壓力下 , 渤海魚類資源早期補充能力較1980年代急劇下降 , 年間和季節間種類密度隨之降低 。
1995年 , 我國正式實施伏季休漁制度 , 此后休漁起始時間相繼從7月1日變為6月1日 , 再到目前的5月1日 。 通過4個月的養護 , 黃渤海大量幼魚免受捕撈得以正常發育成長 , 同時 , 正處于繁殖期的親魚也受到保護 , 得以順利繁育 。
黃海所副研究員吳強告訴記者 , 渤海是黃渤海漁業的搖籃 , 在黃渤海 , 許多洄游性種類都有在黃海深水區越冬、次年春季返回渤海產卵繁殖的習性 。 據統計 , 40余種洄游性魚類每年從黃海返回渤海產卵繁殖 , 伏季休漁政策確保了這些洄游性種類正常的繁殖洄游活動 , 從而保護了整個黃渤海的漁業資源 。
【青島信網|青島5月1日開啟4個月休漁期 相關水域將增殖放流】據了解 , 黃渤海大多數漁業種類都在伏季休漁期間繁殖并快速生長 , 比如市民常吃的鲅魚、小黃魚、銀鯧、帶魚等魚類 , 中國對蝦、三疣梭子蟹、口蝦蛄等甲殼類 , 以及短蛸、長蛸、槍烏賊等頭足類生物 。 市海洋發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 伏季休漁期間 , 我市同時在膠州灣、靈山灣、古鎮口灣、鰲山灣、嶗山灣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 , 包括中國對蝦、日本對蝦、三疣梭子蟹、金烏賊、褐亞鲆、許氏平鲉、鰱鳙魚等主要品種 , 近3年累計投入資金5000余萬元 , 放流水產苗種30億單位 。
吳強致力于黃渤海漁業資源調查與研究已10余年 , 據他介紹 , 根據黃海所近幾年調查結果 , 伏休末期渤海漁業資源的生物量密度比伏休初期增長了3-7倍 , 黃海漁業資源的生物量密度增長了2-5倍 。
執行新規第一年 , 伏休管理硬性措施將比以往更加嚴格
近年來 , 我市伏季休漁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 不過 , 存在的一些問題也不可忽視 。 此次工作會上 , 相關負責人直言 , 伏休工作做得好不好 , 可以反觀伏休期間海上還有沒有漁船 , 市場、商超等地點還有沒有時令海鮮 。
據介紹 , 從全市情況來看 , 伏休期間漁船偷捕現象仍時有發生 , 市場、商超、路邊攤位仍有售賣時令海鮮的現象 , 個別區市、偏遠漁港還存在監管盲區 , 應休漁船違規出海 , 失管失控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治理 。
今年是執行《山東省規范海洋漁業船舶捕撈規定》的第一年 , 伏休管理硬性措施將比以往更加嚴格 。 比如 , 在禁漁期內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船攜帶禁漁期禁止作業的網具;休漁船在船籍港停靠時 , 不得擅自轉移停泊地點;收購、轉載、銷售、代凍、加工無合法來源的漁獲物將被聯合查處 。
為此 , 在全市伏季休漁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 , 相關負責人表示 , 青島今年要落實“政府領導、部門監督、屬地管理”的休漁管理要求 , 重點突出“屬地化管理” 。 各級部門要嚴格執行伏季休漁管理各項制度 , 從嚴抓好船籍港休漁管理 , 及早部署、提前行動 , 確保5月1日12時前休漁船全部回港休漁 。
會議強調 , 伏季休漁不僅僅是漁業部門的職責 , 還需要市場監管、公安、城管、商務、交通運輸以及海警等部門的密切配合 。 市海洋發展局要牽頭組織建立休漁期聯合監管工作協調機制 , 抓好工作落實 。
會議還強調 , 要嚴守漁業安全生產紅線 , 從源頭抓起 , 加大執法力度 , 對只顧生產不顧船員安危的船東、船長 , 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 同時 , 繼續強化隱患排查和涉外漁船管控 , 持續對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進行清理取締 。
市委常委、副市長薛慶國出席并講話 。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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