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推薦 女子遛狗不拴繩,大金毛與小轎車相撞!法院:全責,賠償7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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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市房山區某村的王女士 , 養了一只大型金毛犬 。 一天傍晚 , 王女士在遛狗時沒有給狗拴繩 。
期間 , 金毛犬突然從路邊竄向馬路 , 與李先生駕駛的小轎車相撞 , 造成李先生的車輛受損 , 金毛受重傷 。
事發后 , 李先生打電話報警 。 因為事發道路沒有公共視頻 , 李先生的車輛也沒有行車記錄儀 , 所以交警在勘驗現場后 , 未能確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責任 。
李先生將受損的事故車輛送至汽車修理店進行了修理 , 共花費車輛維修費7000余元 。 因為交警未對本次事故確定責任比例 , 且王女士飼養的金毛犬也受傷嚴重 , 所以王女士不同意賠償李先生車輛損失 。
李先生將王女士起訴至法院 , 要求王女士賠償自己汽車維修費、車輛損壞貶值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萬余元 。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 王女士在遛狗時 , 沒有給金毛犬拴繩 , 也沒有牽領它 。 王女士作為動物管理人沒有對寵物狗金毛犬采取安全措施 , 未盡到管理義務 , 對于金毛犬給李先生造成的財產損失 , 應承擔賠償責任 。 另外 , 王女士也未舉證證明李先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 , 故王女士應向李先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最終 ,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決王女士賠償李先生汽車維修費7000余元 。 收到判決書后 , 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 , 目前 , 該判決已生效 。
今年5月1日起 ,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將正式施行 。 其中 , 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 , 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 , 應按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 。 屆時 , 若市民遛狗不拴繩或不佩戴犬牌 , 將涉嫌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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