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網友 北京拆遷律師解讀:“需要強制拆除”須辨別

普通網友 北京拆遷律師解讀:“需要強制拆除”須辨別

當你的房屋被認定為違建 , 就一定只能被拆除嗎?其實不然 , 還得進一步辨別涉案房屋是否真的屬于“需要強制拆除”的情形 。 對于這一前提條件 ,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建議大家從兩個層面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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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 涉案房屋是否達到了必須限期拆除的違法程度?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 , 未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需要區分程度進行不同的處置——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 , 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 予以罰款并補辦證件;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 , 限期拆除或者沒收 , 同步給予罰款 。 通俗地理解就是 , 違建可分為“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兩種程度 , 依據“比例原則” , 前者并不需要限期拆除 , 后者才難逃被拆除的結局 。
其二 , 經過的法定程序使其達到了“需要強制拆除”的地步 。 查處違建的法定程序是對《行政處罰法》《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的綜合協調適用 。
意思就是說 , 當房屋被認定成違建后 , 首先由行政機關責令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如果當事人逾期未拆除也未提起復議或者訴訟 , 行政機關要依法進行書面催告 。 經書面催告仍未自行拆除的 , 行政機關需聽取其陳述、申辯 , 對無正當理由仍然拒絕履行法律義務的 , 才會作出強制拆除決定 。 此時 , 涉案房屋才屬于“需要強制拆除”的情形 。
【普通網友|北京拆遷律師解讀:“需要強制拆除”須辨別】史律師提醒
權利是需要爭取才能獲得的 。 特別是在征收拆遷過程中 , 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過程中 , 要理性 , 通過正當的途徑和程序進行 。 同時因為拆遷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問題 , 因而要聘請專業的律師來處理 , 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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