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 注意!注銷校園貸被騙99萬

問法網 注意!注銷校園貸被騙99萬

文章圖片


【問法網|注意!注銷校園貸被騙99萬】
問法網獲悉 , 近年來 , 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頻現 , 詐騙手段花樣繁多 。 四月初 , 大學畢業已工作好幾年的吳先生接到一個提醒他“注銷校園貸賬戶”的電話 , 對方稱如果不注銷 , 可能會被人利用個人信息來注冊校園貸賬戶 , 影響他的個人征信 。 吳先生相信了對方的說辭 , 并根據對方的提示:清空各大借貸平臺上的額度 , 然后把清空提現出來的錢轉到對方資金的銀行賬戶里 。 對方還說 , 吳先生從網貸平臺借出的資金 , 不需要他負責還款 。 在對方的“洗腦”下 , 吳先生共給對方轉去了99萬元 。 到了第二天 , 吳先生沒收到退還資金 , 還聯系不上對方 , 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 天河警方表示 , 今年以來已發生200多起“注銷校園貸”類詐騙警情 , 被騙金額超過2000萬元 。

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 , 是指就非法占有為目的 , 使用欺騙方法(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 , 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 詐騙公私財物 , 數額較大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本法另有規定的 , 依照規定 。
本案中 , 行為人虛構若不注銷校園貸會影響征信的事實 , 受害人吳先生產生了錯誤認識 , 基于此錯誤認識向各大借貸平臺借款體現轉入對方賬戶中 , 實際上因此背負債務 , 產生了消極的財產損失(雖然行為人聲稱:吳先生從網貸平臺借出的資金 , 不需要他負責還款 , 但客觀上并非如此)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 , 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 行為人詐騙所得99萬元 , 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 因此基準刑系十年 。
隨著社會的發展 , 犯罪手段呈現多元化趨勢 , 畢業剛工作不久的學生由于缺乏社會經驗 , 容易上當受騙 。 為防止個人身陷囹圄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 , 切勿輕信他人說辭 , 和他人溝通涉及切身利益時要提高警惕 , 弄清對方身份 , 盡量通過官方渠道進行溝通 。 第二 ,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 認真評估個人行為所帶來的后果 , 遇此情形假設個人沒有相應的支付能力和行為能力 , 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第三 , 發現個人上當受騙 , 要及時止損 , 并盡快向警方報案 。
問法網小編在此提示大家 , 妥善保管好自身財物 , 事前謹慎總比事后補救強!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