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周刊 打傷猥褻者被捕的17歲男生:如果碰到類似情況,我還是會出手( 二 )


中國新聞周刊:我聽說你出來后先向你爸媽道了歉 , 當時是什么想法?
王勇:我就覺得我不該那么晚還跑出去 , 不該不聽他們的話 , 還讓他們這么操心 。 但是說實話 , 我到現在都不覺得這件事我做錯了什么 。 我在看守所里反復想到春晚沈騰演的那個小品《扶不扶》 , 同樣是做好事 , 同樣沒有好結果 。
王勇:我是練體育的 , 學柔道 , 當時在讀高一 。 因為參加一個比賽把腳踝的韌帶弄傷了 , 沒辦法繼續訓練 。 但我們也是講武德的 , 進門的時候師傅就說了 , 不能以習武之人的身份去欺負一些沒有練過的人 , 我也是人生中頭一回和人打架 。 我后來也慶幸我有這一身本事 , 才保護好我的朋友 。
中國新聞周刊:現在的想法是什么?
王勇:我想回去上學 。 我原來是有學校的 , 因為這個事情我現在上不了學了 。 說實話這回對我打擊真挺大的 , 我十七八歲就是人生中青春最美好的時期 , 給我關進看守所了 , 那感覺啥都完了 , 啥都涼了 , 內心真是很矛盾的 。 但以后如果碰到類似的情況 , 我肯定還是會幫 , 就是更理智一點 , 能避開就避開 。
案外律師:應構成正當防衛
該案曝光后 , 應如何認定王勇的行為 , 引發較大爭議 。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認為 , 王勇應不承擔刑事責任 。 他表示 , 根據當時的時空條件分析 , 和某豪對佳佳進行猥褻的現實危險依然存在 , 根據最高檢相關指導性案例的精神 , 還不能說之前的猥褻侵害已經結束 , 王勇對和某豪的回擊行為 , 也是為保護他人的人身法益免遭侵害的防衛行為 , 且帶有見義勇為性質 。
劉昌松說 , 本案中王勇基于防衛而不是傷害意圖 , 實施的防衛行為僅僅造成了和某豪輕傷的后果(鼻骨粉碎性骨折屬于輕傷) , 說明防衛未超過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害(重傷以上的后果才屬于重大損害) , 也不構成防衛過當 , 因而不應負刑事責任 。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 , 就目前了解的情況 , 王勇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 , 他的行為是典型的正當防衛 。
付建表示 , 在當時的情況下 , 和某豪有傷害行為 , 王勇反擊 , 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的行為 , 其行為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 至于是否涉嫌防衛過當 , 應立足防衛人所處情境 , 結合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作出判斷 , 本案中 , 王勇只是順勢還擊 , “即便王勇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 那其行為也應構成正當防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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